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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云新闻讯:3月24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天津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会上,启动“天津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并通报天津市检察机关2022年度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工作情况。

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对侵害企业利益的职务侵占案件依法提起公诉78件104人,挪用资金案件14件14人;对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依法提起公诉645件1066人,集资诈骗案件16件20人,非法经营、强迫交易类案件64件114人,有效保障市场经济秩序。

同时,坚持谦抑审慎司法,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对非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员,不批准逮捕269人,不捕率42.1%,高于刑事犯罪总体不捕率7.7个百分点;不起诉1159人,不起诉率32.1%,高于刑事犯罪总体不起诉率8.7个百分点。严格规范涉企案件财产处置,慎用查封、扣押、冻结、关停等财产性强制性措施,综合运用刑事追诉和行政处罚、经济处罚措施,依法妥善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

此外,全市检察机关全部建立知识产权检察办案团队,依法保护民营企业知识产权权益,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批准逮捕11件21人,提起公诉32件69人,办理国家版权局、全国“扫黄打非”办、最高检督办的重大案件5起,发布《2021年度天津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白皮书》,办理的1起案件入选最高检惩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典型案例。

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企业合规案件100件,在全国首批实现企业合规案件办理“全覆盖”。其中适用第三方机制76件,共涉及企业108家、企业责任人员161人。共对整改合规的45家企业、71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对11家企业、16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轻缓量刑建议。

全市检察机关加大对涉民企债务、合同、产权纠纷等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力度,依法支持企业合理诉求,2022年,共办理涉民企民事监督案件146件,办理涉民企行政监督案件1件。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监督,能动化解虚假工商登记行政争议33件。(津云新闻记者 苑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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