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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9月01日公告显示:
韵达股份(002120)(002120)公告重要内容提示,1、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称“本激励计;2、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股票期权。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本计划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3、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不超过3,963.0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902,766,028股的1.37%。其中,首次授予3,774.45万份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902,766,028股的1.30%,占本次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95.24%;预留188.55万份股票期权,预留部分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902,766,028股的0.06%,占本次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4.76%。本激励计划每次授予的股票数量总和,加上公司其他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公司股票总数,未超过公司于本激励计划批准日已发行的公司股本总额的10%;非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批准,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本激励计划及其他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如有)获授的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公司于本激励计划批准日已发行的公司股本总额的1%;4、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中层管理人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核心业务(技术)人员,合计361人。激励对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批准后,董事会有权决定最终应获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的名单;5、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含预留)的行权价格为17.07元/股。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一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有效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1股公司股票的权利;6、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7、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8、公司承诺公司的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激励计划;11、本激励计划必须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12、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日起60日内,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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