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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4月16日丨丽臣实业(001218.SZ)发布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此次解除限售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刘茂林、袁志武、欧莎、张颖民、黎德光持有的公司股份,该部分股份限售期为自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因截至2021年11月19日收市,公司股价已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45.51元/股,触发承诺的履行条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刘茂林、袁志武、欧莎、张颖民、黎德光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原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即股份锁定期延长至2023年4月14日。此次解除限售股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刘茂林、袁志武、欧莎、张颖民、黎德光股东数量共计5名,股份数量为844.2万股,占总股本的6.7003%。
此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解禁日为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