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不正竞争法规定几种不正当竞争?

1、虚假宣传行为。

2、虚假标识行为。

3、滥用优势地位行为,

4、商业贿赂行为,是指经营者采用财物或者在账外暗中给对方单位、个人以回扣等其他人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购买商品的行为。

5、强行搭售行为,是指经营者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销售商品的行为。

6、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包括三类,即欺骗性有奖销售、借机推销质次价高商品的有奖销售、最高奖金超过5000元的抽奖式有奖销售。

7、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8、滥用行政权利行为,是指对市场经营活动有影响力的行政主体,出于地方利益或小集团利益,违反法律或公认的市场规则故意对市场进行干预,妨碍正当的市场竞争行为;也指来自经营主体外的直接或间接行政权利作用下的强买强卖的行为。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作用有哪些?

1、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2、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3、创设和完善竞争环境,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

4、保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国家利益;

5、保障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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