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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乐居财经 杨宏彬

近几日来,多家房企负责人都很忙碌,授信签约一笔接着一笔,股权融资也在陆续进行。但并不所有房企均能沐浴春风,对于部分出险房企,危机仍未得到化解,甚至还在发酵。

12月7日,香港高等法院在聆讯会上向新力控股颁布了清盘令。对此,新力控股相关人士对外表示,目前并无可公布的消息,相关信息以公告为准。

新力控股的清盘呈请是在8月份的时候接收的。8月29日,新力控股发布公告称,于2022年8月23日,一份就一只私募债券(为其他境外融资安排中的一项)而针对公司的清盘呈请已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交。

9月19日,新力公布了呈请聆讯的时间,是10月26日。此后聆讯又经过了两次延期,最后一次更新出的聆讯时间,是12月7日。最终,新力还是接到了清盘令。

据香港破产管理署条例,法院发布清盘令后,会任命临时清盘人,临时清盘人将接管该公司,处置可变现资产,如在扣除所有费用和开支后公司的产业仍有剩余资金,清盘人会把该笔款项摊派给其申索已获接纳的债权人。

当公司的全部资产已变现、有关调查亦已完成,以及摊还债务后,清盘人将提交“免除清盘人职务证明书”,并于提交日期起计两年届满时,解散该公司。

这意味着,张园林或将失去新力这个香港上市平台。

第二道清盘令

自房企的流动性危机扎堆爆发以来,被提交清盘呈请的房企不少,包括恒大、大发、花样年、祥生控股、福晟国际、天誉置业、龙光等,但尚未进入法院裁决和执行阶段。

所谓清盘呈请,是指上市公司因为各种原因负债过多,出现经营困难,债权人或公司自身可以向法院提出清盘呈请,法院将进行清盘呈请聆讯,如果呈请获得通过,法院将会发出强制清盘令,颁令公司进行清盘。

有分析认为,部分债权人提交清盘呈请并不是真的希望房企清盘,而是一种谈判手段,希望借此给公司施压,催促房企偿还到期债务。如果投资者偿还债务的诉求得以满足,往往会撤销申请。

如融创收到的清盘呈请,仅是单个债权人的行为,该债权人持有金额占比极小,少数投资人发起的清盘呈请很少会获得法院支持。再看佳源国际,其目前已经收到过3份清盘呈请,其中两份已被撤回。

不过,连续的清盘呈请之下也有例外。在新力之前,阳光城(000671)的境外发债主体嘉世国际也曾收到过清盘令,根据香港法院的清盘令,已经任命香港破产管理署为任命临时清盘人接管该公司,处置可变现资产。这一轮行业危机中,新力是继阳光城之后,第二家被颁布清盘令的房企。

但由于阳光城被颁布清盘令的是其境外发债主体,阳光城曾在公告中明确表示,该事项预计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直接影响,不会对公司治理等产生重要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据IPG中国区首席经济学家柏文喜分析,清盘令颁布与否,主要取决于出险房企与债权人的沟通状况,法庭更尊重呈请方与被呈请方之间达成的一致,只有在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时才会根据发债协议以及相关法律进行裁决。

清盘背后

今年以来,被债权人提起清盘呈请的房企不在少数,但大多数房企清盘聆讯均获得多次延期,如恒大、融创、祥生等的清盘聆讯已延至2023年。而阳光城、新力成为了香港高等法院下发清盘令的少数房企。

汇生国际资本总裁黄立冲对此表示,一方面,如果提请清盘的清盘方,债务比较多,或参与的人数比较多,那么就涉及到很多信息、合约要捋清,所以相对要花时间。如果只是一个债权人提出清盘,那整件事就会简单很多。

另一方面,香港法庭也会受到一些压力,他们在清盘方面有时候也会拖延一下,看有没有可能给予债权人一个重组和解的机会,这完全由法庭可以控制。但其也指出,房企的清盘聆讯并非可以无限期延续下去。“如果债权能够获得很明确的确认,没有争议,那么香港法庭就不能够持续让他延迟清盘。”

值得一提的是,房企的经营情况,是其与债权人谈判的筹码,多数清盘呈请获得延期的房企,都一直在努力推进债务重组,但新力在几次延期后还是无法避免清盘。

有业内人士指出,一般而言债权人和法院同意房企清盘聆讯延期,很多还是希望并支持企业债务重组,以期成功后尽可能收回投资本金和利息。而如果债权人最终选择“杀鸡取卵”,坚决要清盘企业,可能还是因为企业给他们的信心不够。

新力地产是张园林在2010年所创立的,起步虽晚,但发展却神速。仅用了10年时间,新力就已进入千亿阵营。

为了冲击千亿,新力采用“120天启动开发、180天达到预售标准”的高周转开发模式。高周转下积藏了巨大风险。去年9月份,刚跨过千亿不久的新力,爆发了流动性危机。2021年9月20日午后,新力控股股价突然暴跌,跌幅超90%,当日下午股票暂停买卖,当天总市值蒸发123亿港元。

一个月后,新力控股公告,公司没有充足财政资源用于偿还10月18日到期应付的2.5亿美元债本金及利息,正式官宣暴雷。

在遭遇流动性危机时,房企掌舵人一般都会亲自出面,与债权人积极沟通,也会在市场上建立信心。但新力陷入危机后多有沉寂。

迄今为止,新力控股只刊发了2021年中报,2021年年报及2022年中报均无法按时发布,原因是,集团财务报告单位人员短缺,公司财报职能无法正常有效运作。因此,其具体债务情况也无法让人知晓。

目前,新力依旧在更新着销售数据,截至2022年10月31日止十个月,新力地产合同销售金额约31.37亿元,其中2022年10月份录得约4.21亿元,分别同比下滑96.08%及4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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