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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1日,瑞丰银行发布公告称,近日,该行收到《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关于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浙银保监复〔2023〕18号),同意该行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转股后按照相关监管要求计入核心一级资本。
据悉,瑞丰银行在2022年3月31日发布本次可转债预案和可行性报告,在4月20日股东大会获得通过。
瑞丰银行去年3月发布的可转债可行性报告显示,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支持本行未来各项业务发展,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后按照相关监管要求用于补充本行核心一级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