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继承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房产继承协议生效后,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去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确保产权登记与协议一致。一般情况下,在需要办理继承财产转移只需要几天时间

1.公证处经审查认为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由于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需要核实相关情况等原因,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2.公证处经审查,认为公证事项符合《公证法》、本规则及相关认证规则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需要核实相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

3.房产继承应先在被继承房产的公证处进行公证,再到房产交易处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4.房产继承公证程序首先联系房产所在地公证处预约,要求所有继承人到场。外地或外地继承人不能到场的,公证会委托当地亲友代为办理。

1.到“注册信息及验证协议”窗口办理网上信息注册及协议验证手续; 二、到“房地产估价”窗口办理估价手续;

3.在“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要提交代理资格证明;

3.继承财产的产权证;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经死亡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

6.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的证明以及亲属关系的相关证明;

7.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和材料; 四、到“私人交易”窗口办理交易手续;

5.在“契税印花税”窗口缴纳印花税; 不及物动词到“产权登记发证”窗口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名称变更手续。 房产过户所需材料: (一)注册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材料; 可以是买卖合同、交换合同、赠与合同、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件,也可以是证明房屋所有权转移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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