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是什么?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是指为了规范行政单位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定的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行政机关和实行行政财务管理的其他机关、政党组织,以行政单位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为会计核算的对象,记录和反映行政单位自身的各项经济活动,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与行政单位财务状况、预算执行情况等有关的会计信息。

行政单位的会计要素包括哪些?

行政单位的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费用。

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过去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形成的,由政府会计主体控制的,预期能够产生服务潜力或者带来经济利益流入的经济资源。

负债:指政府会计主体过去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资源流出政府会计主体的现时义务。

净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资产扣除负债后的净额,其金额取决于资产和负债的计量。

收入:指报告期内导致政府会计主体净资产增加的、含有服务潜力或者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的流入。

费用:指报告期内导致政府会计主体净资产减少的、含有服务潜力或者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的流出。

政府会计是会计体系的重要分支,它是运用会计专门方法对政府及其组成主体(包括政府所属的行政事业单位等)的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含运行成本)、现金流量、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全面核算、监督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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