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农商银行作为东莞本土存贷款规模第一、支持小微企业力度最强的金融机构,自2019年8月17日后,积极响应央行发布的新LPR改革政策,并于2019年10月10日成功发放了首笔自主参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基准利率的东莞农商行贷款,该笔贷款主要用于小微企业,贷款金额为140万元。那么在新的LPR改革政策首次公布后,东莞农商银行是如何实现业务的顺利过渡的呢?

自央行2019年8月17日发布〔2019〕第15号公告,决定改革完善LPR形成机制后,东莞农商银行立即于8月19日召开首次LPR会议,此次会议标志着东莞农商行贷款基于LPR的改革工作的正式开始。

东莞农商银行在首次LPR会议中,成立LPR定价机制小组,做好一系列前期准备工作,充分迎接LPR改革带来的挑战。其中包括制定实施LPR定价方案,建立贷款基于LPR的定价机制,改造信贷业务系统、对客定价系统、FTP定价系统,修改合同文本,制定各条线贷款业务操作指引等,并开展面向全行的业务培训。

另外,针对业务切换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客户疑问,东莞农商行还制定了统一的对外宣传解释方案(基于LPR为定价基准),打消客户疑虑,为业务的顺利切换做了良好铺垫。

东莞农商行贷款业务在充足前期准备工作的基础下进行LPR改革工作的正式过渡。在改革完善LPR形成机制过程中,为确保区域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效实施,保持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水平基本稳定,维护借贷双方合法权益,央行发布〔2019〕第16号文件重新明确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LPR利率改革的具体要求。根据该公文的要求,东莞农商银行决定从2019年10月8日起,对部分贷款正式启用LPR定价机制。在各项工作的推进下,东莞农商行的整个LPR改革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最终实现业务的顺利过渡。

未来,东莞农商行将继续稳步前行,不断提高对实体经济的服务力度、高度、广度、深度和温度,持续加大支农支小和普惠金融创新服务力度,全心全意服务小微企业及现代三农的发展,继续完善LPR定价机制,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贷款扶持力度,完善东莞农商行的贷款服务,全面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实体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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