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智通财经APP讯,富智康集团(02038)发布公告,于2023年3月10日,富联与宏讯(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订立拆迁及补偿协议,富联须于宏讯指定限期或2025年11月1日之前空出其于物业内占用的处所,而宏讯须向富联支付补偿人民币6403万元(相当于约920万美元),惟须遵守并受限于拆迁及补偿协议所载的条款及条件。

考虑到宏讯订立拆迁及补偿协议以便宏讯能够履行根据总补偿协议将物业的空置管有权交付予地方政府的责任,以及补偿乃参考中国地方政府发出的意见而釐定,董事认为拆迁及补偿协议的条款属公平合理,且尽管订立拆迁及补偿协议并非在集团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进行,惟其乃按正常商业条款订立,且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执行董事池育阳先生为鸿海一家附属公司及一家联营公司的董事,鉴于彼与鸿海科技集团的关系,彼已就有关拆迁及补偿协议的董事会决议案放弃投票。此外,执行董事郭文义博士一直与鸿海科技集团讨论若干建议安排,鉴于良好的企业管治事宜,郭文义博士已就有关拆迁及补偿协议的董事会决议案放弃投票。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