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人与实控人之兄长及侄子的公司为同业,且同处一个城市;更为关键的是,报告期期间,双方存在关联交易,并且双方拥有多家相同的供应商以及客户。深圳市麦士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麦士德福)的以上种种情形,让监管不得不重点审查其中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的问题。


(资料图片)

对于麦士德福的招股书,深交所也注意到了其实控人亲属控制同行业企业的情况,并在问询函中重点提及,即报告期内,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人之一张丽萍之兄张勇、侄子张臣锐控制的深圳市瑞特斯热流道科技有限公司(创立初为“深圳市瑞特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瑞特斯热流道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时间和发行人相近,该公司与发行人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存在着市场竞争关系。

针对此该情况,深交所连发三问。

“发行人与深圳市瑞特斯热流道科技有限公司在生产流程、工艺、技术、研发、生产设备和产品上有何异同,报告期内发行人、深圳市瑞特斯热流道科技有限公司的产能、产量与各自销量是否匹配;报告请内深圳市瑞特斯热流道科技有限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未将深圳市瑞特斯热流道科技有限公司纳入发行人体系的原因及合理性。”

“深圳市瑞特斯热流道科技有限公司和发行人是否存在重叠供应商和重叠客户的情形,如实,补充霹雳深圳市瑞特斯热流道科技有限公司和发行人与重叠客户和重叠客户的采购及销售的金额和定价公允性。”

“深圳市瑞特斯热流道科技有限公司和发行人之间是否存在交易、资金往来或其他利益安排,是否存在为发行人分摊成本、承担费用或利益转移的情形。”

根据麦士德福的回复内容,发行人不仅与深圳市瑞特斯热流道科技有限公司同业并且同处一个注册地城市即深圳;另外,报告期内,双方还存在关联交易;更为重要的是,双方重合多家客户及供应商。

双方存在关联交易。根据麦士德福的回复,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瑞特斯热流道存在多次关联交易,涉及采购与销售。麦士德福表示,发行人与瑞特斯热流道关联交易较小,关联交易系正常商业往来,双方之间的资金往来为关联交易之货款,不存在其他资金往来。

双方重合8家客户。麦士德福回复表示,发行人拥有独立的销售团队、销售渠道,独立签署销售协议,执行独立的销售政策,与瑞特斯热流道不存在采购、销售渠道混同情况,并且由于双方产品主要应用领域及性能不同,双方重叠的客户极少,合计共8家客户存在重合,且重合客户与双方的交易金额极小,均为零星销售。

双方重合16家供应商。麦士德福回复表示,发行人具有独立的采购系统和合格供应商名录,建立了完善的供应商管理体系,与瑞特斯热流道不存在采购系统混同情况,双方重合供应商较少,合计共16家供应商存在重合,重合的供应商与瑞斯特热流道交易金额极小,均为其零星采购。

有分析人士表示,尽管麦士德福回复深交所,发行人与瑞特斯热流道存在关联交易属于“正常商业往来”、重叠多家客户及供应商均有“合理性”、价格具有“公允性”,不过,从注册地来看,麦士德福已然绕不开这张亲情网,而实际发生的包括采购、销售等关联交易、重叠多家客户及供应商,不过是这张“亲情网”的丝线而已,后续,双方是否如其所言,属于正常商业行为,不失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等,有待市场检验。

(图片来源:深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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