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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2日消息,河南郑州一名27岁的女子因未婚未育,在求职时被用人单位拒绝引发热议。此前公司负责人回应称:已婚已育人员比较稳定。对此,BOSS直聘工作人员表示:可以进行在线举报,会有专人跟进。

业内人士表示,不少求职者反映,所应聘的企业几乎都会通过旁敲侧击试图得到女性婚育情况。在HR眼中,未婚未育、初入职场的女性可塑性强,冲劲足,一般认为离结婚和生育还有较长时间,因此较少受到年龄和婚育状况带来的不利影响。

而已婚未育或者快结婚的女性则更容易被雇主看作“潜在离职人员”,因为她们可能会在结婚生子后辞职,年龄也更迫近怀孕或需要休产假的时段,因此是受不利影响最大的群体。

律师表示,按照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性别为由限制妇女求职就业、拒绝录用妇女,不得询问妇女婚育情况,不得将妊娠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不得将限制生育作为录用条件,不得差别化地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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